品达罗斯


品达罗斯(约前518-前442或438)希腊合唱琴歌的职业诗人。他写过各种合唱琴歌,如颂神歌、酒神颂、迎神赛会合唱歌、少女合唱歌等,尤以写竞技胜利者颂见长。后人收集他的作品得17卷,4卷(共45首)竞技胜利者颂完整地保存至今,其余只剩下残篇零简。他的诗风格庄重,形式谨严,词藻华丽。品达罗斯在后世获得了真正的荣誉。亚历山大里亚时代以后,他被认为是古希腊首屈一指的抒情诗人。罗马的贺拉斯对他的诗有很高的评价。欧洲古典主义时代的诗人把他的诗看作“崇高的颂歌”的典范,弥尔顿、歌德等人都曾模仿他的风格。

献给卡玛里那城的普骚米斯的颂歌① 


献给卡玛里那城的普骚米斯的颂歌①

(首节)
雷霆的投掷者--脚步不倦的至高宙斯!
你的女儿“时光”在华彩的竖琴声中旋舞,②
送我来为那最崇高的竞赛作赞歌。
朋友成功后,高尚的人听见甜蜜捷报
立刻就会兴高采烈。
克罗诺斯的儿子,你拥有那习习多风的埃特纳,③
你在那山下囚禁过百首的巨怪台风,④
请你快来欢迎这位奥林匹亚胜利者,
为美惠女神们而来欢迎这支庆祝队伍,⑤
(次节)
这队伍象征一种强大力量的不朽光辉,
这队伍来庆祝普骚米斯的赛车,他头戴橄榄桂冠,⑥
一心为卡玛里那城争光。愿天神慈悲,
照顾他的祈求,因为我所称颂的人
热心培养骏马,
喜欢接纳四方的宾客,
他纯洁的心集中于热爱城邦的和平。
我要说的话不掺假,
“考验能测验出一个人”。⑦
(末节)
因此,楞诺斯岛的妇女
后来对克吕墨诺斯的儿子⑧
才不再不尊重。
他穿上铠甲赛跑获得胜利,
他戴上花冠对许西庇⑨说:
“瞧,我跑得最快,心和手都跟得上。
还未到中年,年轻人
时常也会白头。”⑩
          水建馥译
 ①卡玛里那城在西西里岛。该城的贵族普骚米斯参加公元
前452 年的那次奥林匹亚竞技,在骡车比赛中获得冠军,荣
归故乡。卡玛里那城中组织起游行的歌舞队,前来庆祝。品
达罗斯写了这首赞美他的颂歌。这是品达罗斯颂歌中最短的
一首。
 ②“时光”是拟人化的女神,是宙斯与女神忒弥斯所生的
三个女儿,时光到来时,她们掌管催促应做的事情快做。这
里是说,她们催诗人来作祝贺的颂歌。
 ③克罗诺斯的儿子即宙斯。埃特纳是西西里的著名火山。
 ④台风是个有一百个脑袋的怪物,他妄想霸有天地,宙斯
用雷火将他击昏,囚禁在埃特纳山下的深坑中。
 ⑤台风与美惠三女神是死对头。诗人提起她们以促动宙斯
愿意来欢迎这位胜利者和庆祝队伍。
 ⑥这辆赛车是骡车。
 ⑦以上诗人称赞普骚米斯的品德。作为一个城邦中有权势
地位的人,关心驯马事业,肯于收容和款待外地来的宾客,
热爱城邦,使城邦长治久安,是最值得赞美的品德。这节的
最后这句话,意思是说普骚米斯是经过比赛而考验出来的优
秀人物。
 ⑧这末节引用一位古代英雄的故事,来证明凡事经过考验,
是可靠的。克吕墨诺斯的儿子即厄革诺斯,他是参加探取金
羊毛的英雄之一。当年他们来到楞诺斯岛时,因为他是少白
头,楞诺斯岛上的妇女觉得在那些英雄中他样子不威武,乍
见时都看不起他。后来岛上举行竞技,他参加全身武装的赛
跑,获得冠军,那些妇女才另眼相看。
 ⑨许西庇是楞诺斯岛上的托阿斯王的女儿,是个公主。后
来嫁给伊阿宋,在岛上生了两个儿子。
 ⑩这番话是厄革诺斯很自豪地解释自己尽管有了白头发,
但还年轻力强,不仅脚跑得快,毅力也强,手的动作也跟得
上矫健的步子。品达罗斯所歌颂的普骚米斯在当时也是个未
及中年而鬓发已略白的人。所以品达罗斯引用传说中的这段
话。用典影射,恰如其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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